第1个回答 2014-11-04
关于彩礼是否可以主张退回的事,婚姻法上没有明确的条文,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法律条文的补充,等同法律条文)上有很明确的说明,有三种情况是可以主张退回彩礼,法院是会给予支持的。
1、最终没有真正结婚的(没领结婚证的)
2、领了结婚证,但最终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的。
3、如果不退回之笔彩礼,会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这点也明确了是指生活水平会处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下)
注:第2、3种菜情况要索回彩礼须要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不支持索回彩礼。(第1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没有结婚,不存在离婚一说,是分手,现在新的婚姻法也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没领证就等同于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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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1-04
该退,到法律上讲,都是该退的,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如女方反悔,不退,那就是欺骗行为了,法律判决也会判退的
第3个回答 2014-11-04
按照法律来讲,没有领证法律是不予承认的,至于彩礼问题,这应该属于道德问题之内,不属于法律问题。
第4个回答 2014-11-04
同居过了就不应该退,作为青春损失费抵消,退不退看谁家有势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