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在成都哪些地点?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成都公租房可用公积金支付 农民工也能租

成都公租房实施意见出台,租期3年,符合条件可续租

保障对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2、单身无房职工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租房期限

3年,到期经审查符合条件可续租

租金标准

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其中对保障对象、建设计划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将可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租期为3年,租金按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收取。

面积

每套房25至60平方米

据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新建公租房主要分为成套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房屋面积也不一样:“单身人士可申请建筑面积25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2人户家庭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及以上家庭则可申请最大面积。”该负责人还表示,公租房将进行简单装修,在交房时就具备使用功能。

租金收取标准也将实行差别化:“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来收取;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则为市场租金的80%。而市场租金将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公布。”《意见》还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年限内不调整租金;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规定

严禁转租设退出机制

《意见》对公租房的使用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并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可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房产管理部门将对公租房的使用进行管理,严禁违规出租、出借、闲置或改变住房用途等行为。

为了保证公租房的合理、充分利用,《意见》对退出机制也有规定:市民申请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公租房租赁关系将会解除,承租人退还承租住房;如承租人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在租赁期内收入超过标准的,也应退租。

如果承租人确有困难,在经申请并取得市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最长可以有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承租人仍不退还,需按市场租金的1.5倍收取超期租金,并在适当范围通报,5年内不得享受成都市住房保障政策,必要时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提醒>>>

参加调查可优先租房

目前,成都正在进行公租房需求调查,调查从9月1日开始,将持续到25日。截至昨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房管部门共收取需求调查表和接受电话咨询4328人次。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调查是为了准确掌握公租房的需求状况,科学制定建设计划。他说:“公租房将沿袭经适房的预登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建设计划,按需建设、应保尽保。对于参加了调查的市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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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提要:“廉租房”面向最低收入阶层,“公租房”则面向“夹心层”,即年轻白领、职业生涯初期的就职者等,这一群体应该需要比“廉租房”高一个档次、更体面的长租房。如果这两个层面的供给到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就不会参与房地产市场交易,成为与房价“无关”的阶层,必将促进整个市场进一步回归理性。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06
你去人民中路一段看看呢。我记得好像在那边。上次路过那边看到了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07-06
114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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