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国到现在还没有民法典。之前的民国政府有颁布过。中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的筹划工作,现在民法类的部门法已经相对完善了。总则即民法通则,分则即是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只待最后编纂成民法典了。
2.民法在学术上有两种观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我国现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观点,认为《民法通则》是民法这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属于“大民法”的范畴。但对于我国经历1978年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经济法”,历来有争议,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目前全国人大的主流意见是属于“经济法”,但按照德国、法国、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它们也属于大民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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