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十级,已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十级,如何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资料,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本人每月工资底薪1500元,无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护
合法权益,今天和工厂协商只愿意赔偿5000元,脚骨折才这么点,十级工伤值这么多钱吗?在广州这边十级能赔偿多少,工厂这么黑,好迷茫啊,

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底薪、加班费、中夜班津贴、提成工资、奖金等,工资的具体组成你可以搜索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规定》);你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还可以获得一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四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你可以持仲裁申请书和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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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0
请问你多少年纪? 十级如果年纪还小的话,估计在5万左右,当然,无劳动合同还可以申请赔偿双倍工资(未签合同时间月份)具体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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