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21
如果明确是彩礼,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虽然进行同居也可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6
在婚姻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至于你们的情况是非法同居.说明已经共同生活了.不符合第(2)款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的规定.所以你们这种情况的彩礼法律不支持返还。可以不退彩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2
《婚姻法》没有非法同居的定义。但是《<婚姻法>解释》中有关于彩礼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4个回答 2013-04-21
“非法同居关系”没有细说具体情况,疑惑?是不是男女一方或者双方事前已经各自有配偶,现在又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非法同居),你讲讲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