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要求我们一皮员工长期放假。已经半年时间,我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赔偿。

放假半年里每月工资除了保险和公积金只有500左右。和放养一样,没有一个说法。如果有一天突然叫我回去工作是不是可以拒绝上班?我以剥落我劳动权利为理由是不是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有法可依么

你好,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超过一个月后,单位未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他只要发工资的话就没有办法了吗?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劳动条件是不是就是我们签合同了,他应该给我提供劳动机会,然后我用劳动获取报酬。现在他没有让我上班,给我最低工资。算不算变相辞退,逼我自己无偿提出辞职。因为保险的原因我没办法找新的工作

追答

过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第二个月就应该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来发放,如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

意思就是只有他不给发工资了才能说他违法。我才有权利申诉。他发最低生活费我就忍着没有办法了是吧。放我的长假,没有时间。叫我上班我就要去上班。叫我放假家里呆着就呆着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这个劳动条件 四个字有什么效用吗,我很费解,和我理解的不一样

追答

劳动条件就是一些工作环境方面等,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第二月起,单位必须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工资发放,没有按照约定发放就是可以去仲裁。

追问

谢谢我明白了,不和他生气了。以后有什么疑难我再咨询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6
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写明不是自己自愿辞职,不然,到时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