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半年里每月工资除了保险和公积金只有500左右。和放养一样,没有一个说法。如果有一天突然叫我回去工作是不是可以拒绝上班?我以剥落我劳动权利为理由是不是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有法可依么
他只要发工资的话就没有办法了吗?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劳动条件是不是就是我们签合同了,他应该给我提供劳动机会,然后我用劳动获取报酬。现在他没有让我上班,给我最低工资。算不算变相辞退,逼我自己无偿提出辞职。因为保险的原因我没办法找新的工作
过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第二个月就应该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来发放,如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意思就是只有他不给发工资了才能说他违法。我才有权利申诉。他发最低生活费我就忍着没有办法了是吧。放我的长假,没有时间。叫我上班我就要去上班。叫我放假家里呆着就呆着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这个劳动条件 四个字有什么效用吗,我很费解,和我理解的不一样
劳动条件就是一些工作环境方面等,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第二月起,单位必须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工资发放,没有按照约定发放就是可以去仲裁。
追问谢谢我明白了,不和他生气了。以后有什么疑难我再咨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