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有哪些科目

如题所述

通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综合: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外语: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多选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或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全国性考试之一,是中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是由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考于每年的6月7、8日举行,部分地区(如江苏省)因其科目安排而将考试延长至6月9日。

普通高考采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根据个人选择而不同,必考内容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内容因考试地区的考试制度不同而不同,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参加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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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49年之前,中华民国各所大学招生考试的时间由学校决定,并不是同时举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安排去不同的大学进行多次高考。

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一高考制度正式设立。

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中断。

1976年四人帮倒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上任并恢复了全国高考,恢复高考后第一次高考于1977年12月10日举行,是次高考也成为唯一一次在冬季举行的高考。

1994年至1999年期间,除上海市外的全国所有地区均采用“3+2”考试制度。“3”指“语文、数学、外语”、“2”指文科“政治、历史、地理之中选2”、理科“物理、化学、生物之中选2” 此后,在“3+2”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全国广泛使用的“3+X”的考试制度。

改革后,截至201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部分地区,每年举行一次高考:2003年以前在7月举行,2003年开始改为每年6月举行。部分省市每年举行两次高考,多增加的一次在1月举行,称为春季高考(春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8

许多想要参加成人高考的小伙伴不清楚成人高考的考试科目有哪些,不知道该从哪些科目开始复习,能介绍一下吗?

第2个回答  2019-07-18

以浙江高考为例:

1、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2、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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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

2、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3、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4、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5、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高考改革

第3个回答  2017-05-31
第十五条 2017年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

第十六条 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四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第十七条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第十八条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12日-14日举行。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7日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4号)执行,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2号)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第二十一条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考试后,必须在“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考试前,经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招委会和有关各高校均须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加强保密室网上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五条 全国统考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具体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和《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实施细则》(闽招委〔2017〕3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全国统考答卷的评阅工作,实行省招委会领导下评卷点负责制。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
全国统考的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作为评卷点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要求,加强网上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大网上评卷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对评卷教师的选派、培训与教育管理,确保过程安全、宽严合适、结果准确、按时保质完成评卷任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做好本地评卷教师的考核、选派与保障工作。
评卷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10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但不查卷。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2016]15号)执行。
3.藏文民语类
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6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5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17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7.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8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8.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4个回答  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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