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后水电费如何过户

如题所述

1、水过户:

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自来水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需要办理银行代扣水费业务还需要带银行卡或存折,不需要原房主的资料。

不是一户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会或物业,办理更名手续,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电过户:

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电业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更名后下次交电费时在电业公司缴纳一次电费(单子上有你的名字),带着单子到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不是一户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会/物业,办理更名手续,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水电煤过户细节:

1、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

2、告知电表状况

相关部门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买房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

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欠费。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31
【关于电表过户】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
4、非业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用电设备清单
6、如无法提供旧户主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业务前需结清已发行的电费。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
1、【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信关注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办理”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或“开始”,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2、【无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通过用电编号直接进行办理,点击“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为新业主办理过户”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4-15
本人从事多年房产 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e.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
第3个回答  2013-04-14
带新着房权证、身份证和原户主上次缴纳的水电费收据找物业办理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5
拿着房证到供电公司和水务集团客服处更改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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