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也没签字,就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日企员工,之前有写过一份辞职报告,但后来后悔了。我们公司辞职步骤一般是这样的,先是个人提交辞职报告,然后领导会给你一份辞职报告书,上面要重新写辞职报告,底下会有领导签字还有各部门盖章什么的。这份辞职报告书递交上去之后,会有人来找你谈话,如果打定主意辞职的话,他会给你一份中日双语的解除合同书,这个签完字就表示正式辞职了。
但是由于我们公司可能会在一两个月之后倒闭,所以我就后悔了,那份辞职报告书我根本就没交,也没有人找我谈话,我也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现在我们领导突然告诉我,手续已经全部办好月底走人。我想知道就这么交过一份辞职报告,也没有在解除合同书上签过字就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的行为没有违法违规。你已经写过辞职报告,公司同意你辞职了,合同顺利中止,就这么回事。至于你说的公司印制的辞职报告书,不过是为了规范档案,也是再给想辞职的人一点时间考虑,至于找想辞职的员工谈话,一般是出于挽留的目的。你都知道公司要倒闭了,交了辞职报告,公司没有必要执行挽留程序,只要内部做个决定或记录,报劳动部门备个案就万事大吉,同时还省了一笔补偿金。冲动是魔鬼,辞了就辞了,如果你确实觉得委屈,可以找劳动监察诉诉苦,也许会有一线希望,不过也许而已。追问

我们领导说他并没有把辞职报告交上去,而且人事之前只是印象中觉得我好像辞职

追答

如果真像你说,可以再找找你的直接领导,看看还有没有回旋余地。如果真是你说的公司已将你的辞职手续办完,那肯定公司已经按辞职办完了相关事项,劳动关系解除了。很在意的话,找找直接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搞明白到底是那回事。不过你现在很被动,即便公司还没有正式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如果需要,他们可依据你的辞职报告随时处理你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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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9
如果你的才智信不在公司手上就好办了。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如果辞职信不在公司手里是不是它就违法了,并且它并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我

追答

当然了,这样公司没有证据说你自己要求离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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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21
如果你能把辞职书拿回来,用人单位就没有你辞职的证据,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要不回来就只好让单位按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了。
第3个回答  2013-03-21
很抱歉是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13-03-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如果对用人单位的做法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纵横法律网-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于家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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