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原房主一直拖着不给办过户手续怎么办?急急急急

房子买了11年了,是单位房子,原来一直没有过户手续,现如今准备办过户手续,原房主迟迟拖着不给办,以各种理由拒绝搪塞,说想办可以,必须加钱倍偿,当初买房子时找了公证人,私下签订了合约还有按了手印,房屋使用权证书和房产契约都齐全都在我方手里,但是当初签字的时候只有买房那男人签订了私人合约,他妻子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但是他妻子知道此事,现在又想反悔,我们准备投诉原房主,强制执行过户,请问这官司是否打赢对我们这边买家是否有利?
房子当初的钱已全部付清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法院判决后可以强制过户。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本人法律专业的,就你的问题简单回答几点。
1、首先必须能够证明你,包括b和c买房这一法律行为真实有效,最好是有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
2、能够有证据确定你们的法律关系后,你现在在法律上有权利要求c将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而c就必须找b进而找a。a不同意是违反a和b之间的卖房合同的,所以a有义务过户;
3、你可以诉诸法院,要求b过户给你,同时把a列为第二被告,胜诉的前提是第一条。如果他们不同意则违约,要赔违约金给你。
4、如果你们无法证明你们的房屋买卖行为,则房屋最终会判给a的,所以关键在于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
你的情况法律关系不算复杂,只要一些房屋买卖证据都在就行了。最担心的是万一ab和或者b和c之间的房屋买卖不成立,那你就肯定拿不到房子,但可以拿回钱款并且要求c给你一定赔偿追问

买卖合同,我和原房主的私下协议书算是正式的买卖合同书吗?当时毕竟单位房子没有过户这一套手续是这几年推出来的,而且这只是我和原房主之间的纠纷,没有第三者,只是原房主拖着不给予过户,我们手里的证书全部齐全还有当年和原房主签订的私人合同书,这算合法证据吗

追答

风险很大!《物权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是说{ 如 }:房产证是唯一代表房产所有权的法律依据。其他文件都不能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合同没有过户只是债权债务关系 私人合同根本是不合法的

追问

房产证倒是有,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对方的名字,房产证还是我们帮助他们办理的,并且我们以他的名义交了所有费用,这样说,我们手里没有任何证据,此官司也是毫无胜算的?

追答

你别问我先我是一个新手刚刚上班不久 你去一个律师处 你去问专家 {能不能先采纳 嘿嘿}

追问

你都给予不了帮助还想要分?合法的证明你能详细的给予讲解不?我是求帮助的,不是慈善分的

追答

唉 那拉倒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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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8

第3个回答  2013-04-22
如果原来的产权证上仅卖方男的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肯定赢。而且你有公证书啊。
第4个回答  2013-04-09
简单点回答你 可以起诉以前的房东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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