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罪怎么量刑和赔偿

朋友在Ktv和别人发生口角 随即那人叫了四个人来打了我朋友,打了耳光并用啤酒瓶把脑袋砸开了 缝了十多针,这种情况上诉有没有用 会怎么判赔偿?

你述情况,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追问

怎么做伤情鉴定呢?在哪做?

追答

犯罪地在哪,有哪个公安机关处理

追问

没有公安机关处理 是派出所在处理 打人者家里有熟人

追答

应当不会,如在沈阳,可帮你协调

追问

在湖南这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08
  如果你朋友被人用啤酒瓶将脑袋砸的被缝了十多针,该伤情最少也达到轻伤了,那么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你朋友还没有报案,可以立即报案,如果已经报案,可以要求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然后到办案单位指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伤情鉴定,只要做出了伤情鉴定结论(轻伤或者重伤),办案单位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行为人不主动赔偿,你们可以在案件到了法院时,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进行赔偿。
  至于赔偿,要看你朋友实际的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现在赔偿多少,还无法进行判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8
首先报警,警察鉴定是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3-04-08
首先要做的是报警,并做伤情鉴定。
其次要是伤情鉴定为轻伤,就基本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要是鉴定为轻微伤,那只是违法,不是犯罪,归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按你说的,你朋友没有什么责任的情况下,对方应该赔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有住院的话),护理费等。
第三,要是轻伤,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赔偿的项目和第二条基本一样,只是对方更愿意给你朋友协商,因为这涉及到认罪情节的问题,给的赔偿也会适当的多些。追问

这个费用要怎么算呢?朋友的家人说私了赔5万?这合不合理呢

追答

看你的朋友受伤是否严重,医疗费花了多少,在医疗费外多要个几万也是合理的。

追问

住院费花了五千 但是因为是头部 怕以后会复发 要五万应该不为过是吗

追答

可以,只要对方愿意给

追问

对方说加医药费一起六千

追答

那就和对方谈啊,你们现在是协商解决,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对吧,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情,我的意见是,赔偿这个事情只要对方愿意给,多少都可以接受,鉴于你们医疗费花了5000,要5万人家估计不同意,所以建议是要求1万多吧,估计对方会接受,尽量和对方谈。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6
现行立法,刑事犯罪仅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所以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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