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4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2个回答 2013-03-13
您需要先告知房产目前属于何人?登记在谁的名下?
房产是否男方婚前所建或者购买?
女方有没有对其进行投资?
请在我的回答后的追问中说明问题,以便进一步探讨
第3个回答 2013-03-14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要求追究女方重婚的责任。
纵横法律网-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张国权律师
第4个回答 2013-03-13
如果房产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名字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女方仍有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