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利用男方单位名额,女方出钱所购买的,户主是男方,离婚后房子已归女方,男方已搬出5年,可户口本上户主名字还是男方的,一直不来办理迁出,请问女方这要如何才能更改户主名?离婚时已经协议房子归女方
那请问他一直不迁出,房产是不是一直都有他的一半呢?要强行要求他来迁出,他有权要求分房款吗?
户口不迁出并不意味着房子有他一半,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