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福建福州,因03年的时候父亲去世,到现在未办理过户,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 家庭成员只有我和我妈妈,爷爷奶奶很早就去世了。
如今要把房子卖掉,需要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吗?
如果需要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应该如何办理,该缴纳哪些费用?。
谢谢。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
套房属于我父母婚后所买的。属于商品房。
因为父亲去世后,母亲前几年改嫁到台湾,需要台湾的叔叔来办理什么手续吗?
如果继承到我母亲或者我的名下后,再进行出售,那么房屋满5年免个税和营业税这个政策是否还继续生效?
谢谢。
婚姻持续期之内买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你爸名字,但都是你爸妈各占一半.
你妈已经有一半了...你爸的那一半以遗产的方式,由你爸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你爸的子女,配偶,父母)
家庭成员只有你和你妈,,那要看你爸的父母还是否键在...如果已经不在世了的话,,,法定继承人就只有
你和你妈,,台湾的叔叔是指你继父还是你爸爸的弟弟..?但无论是指哪个..都不需要..
因为继承法归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不用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在这里..法定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妈,和其它人完全不占边...
让你妈办放弃..由你全额继承,这里只是关于你爸的那一半...整个房子还有你妈的一半..
你妈的一半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交易的方式,过户给你..赠与在公证处办,交易的话在房管所办,
看你走哪一条 .
又或者...你办放弃,由你妈继承你爸那一半后...在房管所,过户给你..都行
过户后,房屋满5年免个税和营业税这个政策应该是继续生效的..我意思是五年后,这个政策会继续有效的.
我建议你办放弃,由你妈继承你爸那一半...加上她自己那一半份额...在房管所过户给你..
这样,如果原房产够五年的话,就不用交税,,,但公证处要收费..具体联系公证处..
20%是指个人所得税..现在遗产税或者继承税还没有开征.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还要减去房子购买时个的价值的...
您的回答很仔细。
再请教你下:我爷爷奶奶都不在,我只要放弃遗产,由我妈妈继承,那样子费用是不是少用了很多。
因我妈妈是继承来的房子, 按理我妈妈也有一半的房子。那么先前我爸爸名下已经满5年了,继承到我妈名下后,先前我爸爸名下已满5年的政策就失效了 · 是不是这个意思?
谢谢
是的.这样的确是费用少了一些...
够不够五年,是看房产证上面日期的...如果你妈全额继承后.就相当于,原来够五年的这个房产证的户主是属于你妈的...要转到你名下,,,在房管所办交易...一涉及交易就要看够不够五年.这前已讨论,原房产证够五年...而且经过继承公证,属于你妈的...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在方管所交易给你,而且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因为原房产够五年.)
你妈过户给你.会重新办房产证的..
这个房产证就是新的日期..当然是不够五年的.不够五年,经你手,要再出售的话,就要交税了.
我母亲6年前,改嫁到台湾,如果办理的话·需要台湾的叔叔来签字吗?
或者如果产权移到我名下的话,我母亲是不是只要放弃遗产就可以了?
建议你们去房屋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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