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2.3.1~~2013.3.1。到期了,现在都超过了25天了。请我我如果提出辞职的话还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如果公司没有给我续签合同我还在公司上班的话,公司能补偿我吗?
劳动合同到期并超出25天,用人单位这样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了25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公司有错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