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利息的上限是多少?给出法律依据

谢谢
我记得好像是四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合同中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超出的部分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利息交付的期限,首先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补充协议;对于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实践中,对于利息支付期限往往约定不明,例如通常会出现按季计息、按年计息的约定。对于这些约定,就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处理,即按季结息的,利息支付日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按年计息的,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利息支付日期,《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下列两个问题:

1、借款人在向出借人支付款项时未表明款项用途的,应当由借款人及时书面确定是还本还是付息。未能及时确定的,如果已经发生结欠利息的,按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习惯规则办理。

2、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所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出资方已经取得的利息应当进行收缴,如果出资方尚未取得利息,则向借款方收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此问题过去一直是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否则视为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但最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中对利息上限最高可以达36%:
  具体法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5-15
可以协商,但是如果认为过高,可以申请法院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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