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事业单位时,工作单位填写了无,但实际是在一家国企工作,干部档案、党员关系和社保等都在单位,现在到体检环节了,接下来政审怎么办呢?会查档案吧?要从原国企辞职吗?还是再交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急求,谢谢!
到政审的时候向报考单位进行解释可以吗?
追答招考单位会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核是否合格。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以上是官方通告,你这种情况,建议您提前联系招考单位如实说明您的情况,这种情况隐瞒不了,待到政审的时候再解释就太晚了,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