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方式发补发给职工,要求职工自己缴纳,但职工也未缴纳,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用人单位补缴,职工把领取的社会保险补助和个人应承担部分交回单位,但用人单位在仲裁生效后,拒不执行,请问:职工该怎么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