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给建筑包工头干活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如何索赔?

一个包工头从一个装饰公司那里接的活,我母亲和其他工友一起给他干,我母亲站在一个高架子上,叫工友给她挪一下架子。这时工友正在打电话,没有答应,过一会儿在我母亲没有注意的情况下突然挪动架子,导致架子一只脚断,我母亲从架子上摔下,腓骨骨折。包工头支付了医药费然后就什么都不管了。建筑公司则称与它无关,活是已经包给包工头了的,应该找包工头。请大家帮忙,她这个是否属于工伤?我们向谁索赔?怎么做?谢谢!

只要产生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而且是在工作过程中。这个事包工头、建筑公司都有责任,可以先拨打12333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咨询投诉,再去趟当地劳动局,带上诊断证明、购药票据等,不要嫌麻烦,一次不行去两次,肯定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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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9
1.能否构成工伤,须经区县一级的劳动行政部门认定,本案主要看是否与建筑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本案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来主张赔偿,一是以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给你母亲造成伤害的工友进行赔偿,二是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为工伤,在未有工伤保险时,由用人单位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8-21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你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第3个回答  2013-01-29
肯定是工伤的,你可以先做伤残剑定,拿到伤残剑定书后去法院直接起诉,第一被告人是包工头,第2被告人是公司,经法院判决后他们会承担连带关系的,
第4个回答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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