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的,按5年计算。
二、用工满一年是违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主张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也同样适用二倍工资规定。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而各省市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办法不一,大部分省市采用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和期满起算法(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只有湖北、海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起算法。
因此,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是否受法律支持,要看这一年订立这一年合同的期满时间是否满一年和当地仲裁时效的起算办法,已满一年在采用逐月起算法和期满起算法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已超过时效,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的省市还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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