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样总的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1)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4)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2、低保救助
向新农合的工作人员说明还要去低保报销,工作人员会开出一个报销单给你,上面写了还剩多少自费部分没报,然后你就可以去民政局的低保科(或社会救助科)进行医疗救助报销了。主要流程是:
(1)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2)审核: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
(3)审批: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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