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帮我购买社保。

我是去年5月底到的这家公司,在公司工作到现在,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购买社保,现我与公司产生矛盾,如我现在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如去劳动局起诉,有需要哪些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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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6
发工资是否是由银行转账打到你的银行卡上的,公司造册的时候有没有你的名字。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不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可以去劳动局申诉,具体各地不一样,请打电话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吧。
第2个回答  2013-02-26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要是去起诉的话,需要你在那里的工作证明,像几个同事的证明和你收入的证明等。
第3个回答  2013-02-26
可以打电话去劳动局问一下
第4个回答  2013-02-26
工资高不啊追问

这和工资高不高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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