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我到仲裁院提起仲裁。1。公司答辩材料里伪造了我的任命书,奖惩办法,管理制度等材料。任命书中说任命我为公司负责人,由我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从而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些东西在我走之前是没有的。公司只有打印的字体加盖公章。我该怎么办?我进公司的时候就没签劳动合同,也从未说过让我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我怎么收集证据?怎么反驳呢?
2.公司以某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了错误,导致未能中标为由,让我赔偿15万元的损失。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不是我,授权代表也不是我,授权书和投标文件上签的都是另外一个同事的名字。这个同事是我们项目组的,我是项目组长,但这个项目他是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由他负责,我基本没有参与该项目,况且投标项目是有多个竞争对手的,他凭什么就认为他一定能中标呢。他说是因为我管理失职,所以要求我赔偿。这样对吗?现在授权书和投标文件在公司手上,我在答辩材料里或者庭上能要求公司提供出来吗?具体说说我该怎么操作呢。
第二个问题我知道怎么解决了。第一个问题里面,公司伪造的证据我不认可就行吗?我不认可的话仲裁员就不会采信吗?这样说不通啊。除了文书鉴定,没有其他的办法来证明是他们伪造的吗?我具体该怎么在答辩书上应对这一点呢?求解答。我提高悬赏了。
我的同事是当时的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这都是有证据的,不过在公司手上。因为我是该同事的组长,该项目的立项表上有我们两个人的签名。但后面的工作都是他单独完成的,我没有参与。这样我会有连带责任吗?况且即使我的同事写的投标书中没有犯错,也不一定能中标的,还有几个竞争对手。这样公司能要求赔偿吗?
追答如果公司要证明你是负责这个投标项目的那是要他提交授权书说明委托你办理的,如果没有那你签字的对外肯定没有效力啊。因为你不是负责这件事情的人。如果他们说你签字的,但是签字不代表就是负责这件事情并且对这件事情负责责任的。最后如果你们的所有程序都是没有问题,具体的能不能中标那就不是你的问题了对吧。就好比你去买东西给别人,什么都做好了,价格还比别人便宜,但是别人就是不买你的东西,你能说你有责任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不是负责合同签订的,是公司伪造的任命书里说我负责签订合同.是公司伪造的证据
针对公司伪造的答辩证据,我搜集了一些证据反驳,我需要在开庭前提交,还是在开庭过程中出示呢?我怕现在提交的话,公司又针对我的证据再伪造证据来反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