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遗产的公证

家里有子女若干人 其中一人没有签字有其妻子签字(其妻子并未得到授权),而这份工证书竟然被公证处通过了,这份公证书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这类遗产公证书生效是从父母死亡开始生效?在公证20年之后父母健在 还能要求公证处撤销吗?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4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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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29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3-02-19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因此,如果父母还在世,子女是不能申请继承公证的。即便公证机关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该公证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你好。
(一)遗嘱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因此,此时公证还未生效。
(二)继承权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放弃继承权没有本人的同意是无效的,即使是妻子也无权代理,即使是妻子经过你的授权也是无权代理的。这样的公证居然也能被公证处通过,你应该向公证处提起异议,要求撤销公证。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追问

经过了10余年,主要是当时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证明家里没有房,好到单位要一套房,但被继承人的房产可能会拆迁会牵扯到多给房和钱的问题,这份公证经过的10余年是不是可以去申请撤销?但原本没有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撤销?还是到以后牵扯到遗产的时候通过民事诉讼

追答

你好。
(一)可以去公证处撤销。撤销之后,之前的公证自始无效。
(二)撤销以后,你就没有放弃过继承权;否则日后父母过世,你要打一场官司主张那份放弃遗产公证是无效的,不如现在就去撤销。
(三)你撤销的只是自己那份“放弃遗嘱公证”,不影响其他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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