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三年协议,现在工作了两年,我已经提交辞职申请了,公司说按照法律我必须再工作一个月才给办理。在这一个月内公司不允许我请假,负责作旷工处理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你按照规定提前30天辞职是对的,单位有权让你再工作30天,到了这一天,你就可以不用上班了。
至于这30天内,你请假的问题,如果单位的确是因为工作需要,不批假,也无可厚非。
如果你真的是有事请假,而且把单位的工作也安排好了,单位理应给你请假,如果仅仅针对辞职员工不给假,单位的做法也是有悖人情的。给单位其他员工看到对单位也没什么好处,所以建议你首先处理好自己的手上事务,到时候跟上级请假的时候也说明白,你请假期间已经安排好了工作,对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没有影响。单位会给你假的。
如果单位有意刁难你,或者按照旷工处理,多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国家在控制单位克扣员工工资,缺勤最多只能无薪,不能另外扣薪。
这一个月公司不给我请假合理吗?我还要找工作啊
追答你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法律上会认为,你提出辞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对辞职后的情况已经有了规划。如果你不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或是用人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理应为你寻找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的。因此,法律上不会支持你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