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与遗产的问题

家里老人有一套房子,并且现在户主是老人的名字,如果老人的其中一个孩子在没有经过其它老人孩子的同意下,擅自将户主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时候房子的所有权是谁?其它的孩子是否在老人过世之后还有继承的权利?

这个孩子的擅自改变户主的行为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所有权仍然为这位老人享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的效力大于法理的效力,如果这位老人立了遗嘱怎么样分割财产的话,应当按照其遗嘱的规定,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除了其被剥夺继承遗产权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享有继承权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你一下:::你们应当把老人生前的有关笔记收集起来,如果由他人作虚假遗书的话,由鉴定人员可以鉴定出其是虚假遗书。希望这些回答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