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方台头一人(A),落款甲方三人(A、B、C)签名,作为乙方,合同的相对方是1人还是3人?合同内容:A出售其个人所属房子,约定房款1/3归A,2/3给B, B未成年,C为B的监护人。现在乙方支付了1/3房款给A,还有2/3房款未付,且逾期。约定违约金为总房价的20%。请问B、C是否有权利追究乙方违约?违约金该付给谁,怎么分?
C是B的监护人,合同上未约定钱给C。违约金是不是应该A、B分,且A占1/3,B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