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赌徒,好玩乐贪赌,对家庭没有一点的责任心,我们兄弟、母亲跟他的关系已经到了名存实亡,基本到了妻离子散的地步。我们是农村人,父亲因好赌,用家里的《土地使用证》向银行贷款3万,利滚利,现在已经有10年了,数字已经无法估计,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偿还。想问一下就是,父亲的这个债务对母亲和我们兄弟俩有影响嘛?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我们兄弟俩偿还,强制封查房产(我在外面买了自己的房子)?要是当时办贷款时,父亲是用我的名字与他联名办的贷款(估计那个时候我在外读高二,18岁左右的样子,我当时并不知情,我也没签过那些贷款文件),那我要怎样处理?
1、对你们兄弟没有影响,但对你母亲有影响。
因为贷款的时候属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其间,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有理由相信你父亲的行为是他们父亲共同的意思表示。
2、无权要求你们偿还。不要被自古的“父债子还”的思想所误导,当然,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将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办贷款时你父亲用你与他的名义联名办理,这就要看你当时的具体年龄了。
如果你以满18,那你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同 1 的一样;如果你未满18岁,就无连带责任,因为不满18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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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人
我想我跟大家的心情,处境都一样,明明是来找答案的,结果也想把自己的处境给大家说说,就当发泄,有的时候真的很绝望
大三那年,母亲的一通电话让我的整个世界都变天了,说父亲在外面欠了很多很多债,也不知道干嘛去了欠了这么多钱,母亲哭得很厉害,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给父亲打电话,他就说了"这些年,对不起妈妈”
先说说父亲,我小时候就知道他喜欢打麻将,而且上瘾,经常晚上深夜跑出去打麻将,而且听别人说牌打得很大;平时喝酒喝多了,就喜欢吹牛说大话,滔滔不绝那种;从事情暴露那天之前,我和我妈根本不知道这些事,父亲给亲戚说得是借点钱,做投资,过段时间就还给你们,利息很高,亲戚给我妈打电话确认这事才被发现,结果再一问,他已经向很多亲戚借了钱,全部是瞒着母亲和我;通过向别人撒谎,说是投资,承诺利息,来借钱。
具体父亲在外面欠了多少钱,我和母亲到现在都不知道,因为他不说实话,一直撒谎,骗人,知道的应该有100w+,过年的时候亲戚们各种好言相劝,劝他悔改,不要再去赌博,他也哭了,也说再也不去赌博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会欠这么多钱,打麻将输几百万?反正他一直不说,我也觉得没必要追问了;前几年过年还有追债的人上门讨债,我妈打电话让我不要先回去,她自己关灯在家,这种电视剧的情景怎么就这么可笑的发生在我身上;对了,他还向高利贷公司借了钱,最后还不上,人家叫黑社会的人把他留了下来,最后也是找亲戚各种借钱才把外面的暂时还了
原本以为他有悔改的心,也不会再有外面的人找上门来,结果新的一年,我妈某天收到了追债人的电话,突然又冒出来一笔新的债务;工行还给我打电话,确认是不是父子关系,因为父亲在办信用卡;父亲还在各种银行透支用钱,现在还不上银行已经开始起诉他了;今天又发现他在网上还办理了各种网贷;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改过的心?钱越还越少,怎么会越来越多?
父亲还把家里的几十万积蓄擅自动用,骗人家投资做生意,结果把人家的钱拿去还钱,以贷养贷,到处欠钱,甚至想把家里的房子拿去抵债,这还是人干的?他有没有想过这个家,想过我和母亲?
失望,到绝望,我对这个父亲已经没有任何信心,我的未来也不敢想象,现在父亲基本不在家,不知道在外面干嘛,每天如此,深夜回来,父亲母亲没有任何交流语言,一说话就吵架,虽然已经离婚
有的时候真的不想管这些,一到晚上就失眠,心疼母亲,一个人承担这么多,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很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