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的阿姨在常州市区有一套房子,以前是单位的房子,现在都分给个人了,证件齐全,证件上是他叔叔的名字。现在要卖给我,不是很贵。但是有个问题,就是房产证还没有满5年,还差2年半,他们的意思是,反正都认识,都是熟人,我们现在把钱一次性付给他们,房子先不过户,(因为过户他们要多出2W左右,)等到满5年之后再过户,但是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都给我,因为那片区域是政府规划的拆迁地段,我担心如果2年内要拆迁,他们会不会来找我的麻烦?如果我现在和他们签订买卖合同,到公证处公证一下,是不是可以避免相关的纠纷?有没有什么稳妥的办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