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平房,房子房产证的所有者已去世,有5个子女都在海外。
他们几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不在这里居住,一直由远房亲戚的两个兄弟居住,他们已住满20年以上。
现在一户于2年前在外租房,不在那套平房居住。
问题:
1、 请问一套房子居住满20年以上的人,没有房产证,算房子所有者吗?
2、 如果房子拆迁,这两兄弟可否得到赔偿?
3、 仍在那居住的那户想占用 或者 调换 已不在那住那户的房间,对方不同意,仍在那居住的那户能否私自占用或者调换?那样违法吗?不在那住的人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或者法律帮助?
4、 已经不在那套平房居住的那户,如果不回去,那么与房子的关系将是怎样的?假如接下去房子拆迁,可否得到赔偿?
请一一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