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公司在试用期后找理由把我辞退,怎么争取社保,怎么要求赔偿?

我大学毕业后是9月入职的,现在已经有4个月多8天。
工作前签订的合同,上面写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后交社保。
三个月过去了,在12月我以为我转正了。
今天突然说要辞退我,理由很牵强,甚至搞笑。
1.第四个月的工资,公司还是按1600的试用期算,这样合理么?
2.我能要求公司把四个月的社保补给我吗?
3.如果公司不肯,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找谁?
合同是很正式的用工合同。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1600 转正2000
还签了份保密协议。

辞退我的理由是觉得我不够独立。
经理说因为面试那天是我妈妈送我来公司面试的,送到门口。
然后公司里的人都当笑话在讲,说有个女生面试是妈妈送来的、
我是做网站编辑的,独立和工作有什么关系?和我妈妈有什么关系呢。
而且拿这件事来说事,那当初就不应该招我,让我在这里工作。
除了我,还有个女生被裁的理由是曾经有次顶撞过组长,工作的时候谈论问题。

我也知道是公司在找理由裁人。不想给年终奖。
因为这里元旦期间最忙的时候过去了。我们廉价劳动力利用的价值没有了。

1、不合理。
试用期1600,正式录用应该是2000。

2、可以要求补缴,但是不能发给个人。
不过不是四个月,是三个月。
劳动法律要求最晚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3、辞退你的理由
最好把理由也发上来,让人力同行们看看是否合理。
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等提出申诉:1、补缴社保 2、第四个月工资 3、如果辞退理由不成立,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

过了试用期,属于自动转正。
你的合同写的试用期后交社保,属于“显失公平”,属于无效条款.

根据你的补充,建议:
1、辞退理由不成立,企业必须证明你有严重过错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去看看《劳动合同法》)
2、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属于正式员工(注意这个),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要求维持劳动关系,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综合起来,你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外加一个半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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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8
持劳动合同到劳动仲裁。
1、工资不合理。
2、辞退不合理。社保是要补缴四个月的,不能给个人。
第2个回答  2013-01-08
第一,要求按正式工的工资来结算,最少也是2000元以上。
第二,由于没有交社保,因此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
第三,没有提前通知你,另行补一个月工资。
如果能够谈,就直接领钱走人,如果不能,就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1-08
第四个月的工资应该按合同约定,应该给你买五个月的保险,但你个人也要扣很多钱的(个人应交部分,大概每个月按月工资的12%左右),这个钱不是补给你,是交到社保中心。
另外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不通知的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另外还要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这是你应得的。
公司不同意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
第4个回答  2013-01-08
1、不合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2、可以,社保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即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的保险。
3、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走劳动仲裁。
辞去你的理由相当可笑,所以坚定信息去监察部门投诉单位。
希望能帮到你,有问题请追问。
第5个回答  2013-01-08
个人认为你去找别人没有。你自己都说了,试用合同写着转正后给你交社保,三个月到期。那你凭啥让别人给你交齐4个月的社保?!你没有和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用工合同,他们随时可以请你走,不需要任何搞笑或不搞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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