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女方未满结婚年龄!2人性格不合要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

和女方在一起差不多有半年了!女方在此期间总是找男性聊些暧昧的话题!还说跟你是为了钱!并诅咒男方早点死等等恶语!故男方才提说离婚这一说!

1、双方系非法同居关系,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现在无法共同生活,就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若涉及子女,则就子女抚养费和探视方式做好约定,自行分开即可
2、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这个主张尚无司法支持。难以实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5条、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按照实施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应当告知其立案之前,补办结婚手续,未补办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补充一点,
双方虽然未非法同居关系,但如果就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但是,“青春损失费”
还是算了吧,毫无司法支持,乱诉会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03
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双方协商愿意的除外。

北京专业离婚纠纷 刘大来律师追问

女方不愿意协商!

第2个回答  2013-01-03
没有登记就没有任何需要赔偿的,但是彩礼是没有办法要回来的,因为你的彩礼属于赠与,你当然也是没有办法要回来。追问

谢谢

追答

不客气希望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3-01-03
没有结婚证离什么婚?
至于青春损失费,现在男女平等,男方也损失了青春,因为互不赔偿
第4个回答  2013-01-03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没有财产和子女纠纷 自己分开即可。男方无需赔偿女方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追问

女方在此期间无经济来源!那财产是不是属于男方?无小孩!哪彩礼是否要回?我是男方……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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