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老公的父亲帮我们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子,装修费家具等我出的,本来说的写上我的名字的,后来不知道老公怎么弄的,没有我名字,我也就是算了。现在我们结婚了,我们打算再买一套,在他户口所在地买一套,请问,再买这套,如果我们贷款买的话,算第二套房,还是第一套?房产证上是否只能写他的名字?因为各地方都限购的,我算是外地人。再次购买这套房,如果我们还是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如果只写我们某一方名字的话,算夫妻共有财产吧?如果我们采取了一次性付款方式,肯定要从他家先借钱,我们再一起还他家。但是如果离婚时,他拿出当初从他家借钱的证据,(而我没有还款的证据)的话,这套房还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