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家人可以经商。
我国《公务员》法仅对公务员本身做出了禁止经商规定,但是并没有限制其加人经商。
《公务员法》第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二、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五、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扩展资料:
公务员应该避险的情形: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