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具有法律效力么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首付,男方一人贷款还贷,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婚后加入女方公积金一起还贷,不加女方名字,公证这套房产有女方一半行么?如果离婚后女方能凭这份公证书要回那套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你好,可以公证说房屋有女方一半。但即使公证也只是对财产协议的一种用公权力确认的手段,不是房屋所有权即物权转移的凭证,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公平起见,建议最好是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能够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的话可以免掉契税之类的税费。
希望能帮到你们。

参考资料:房屋登记办法,婚姻法解释三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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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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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2
第3个回答  2013-01-17
配偶在产权上加名字基本没有什么费用!公证给女方,她同意就好,公证是可以办的!但是终究不是产权人
第4个回答  2013-01-17
公证房产是没问题的,房产经过公证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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