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补偿标准
这个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公租房
1、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 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除了公租房以外的
1、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
3、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4、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但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城市房屋拆迁相关细则虽然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文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的时候具有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权威的帮助。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