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夫的家庭是离异再婚家庭,他和父亲,以及继母和她与前夫之子共四人
A房是我未婚夫的祖产,早年又其爷爷奶奶购得,内挂户口两个(我未婚夫和他父亲),是再婚前财产。
财权证至今还没有办。 B房是继母的婚前财产,内挂她和她儿子的户口。
婚后,未婚夫的户口被其父亲迁入继母的B房,(当时未婚夫未成年)为的是动迁可多分点。
现在B房就快要拆迁了,三个户口,基本可以分两套房我们又快结婚了,其父本来的意思是把A房留给我
们两个,分下的两套房子自己一套,继母的儿子一套。后来听了继母的话又反悔了,准备自己住A房,分
的房子我们挑一套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
1)、A房是未婚夫的祖产,但先前户口被其父亲迁出,现在还有使用权吗?
2)、A房是未婚夫父亲和其积木的婚前财产,问在起父亲百年后,这个房子仍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
顺序分吗?继母和她与前夫生的儿子有权继承吗?
3)、如果我们希望住在A房,从法律上讲有什么依据可以参考依据吗?合情合理吗?
现在问题是,他爸爸听了继母的怂恿,本来答应我们住A房的 现在不同意了,我是想大家帮忙,看看除了协商 还有什么其他妙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