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申请仲裁后,被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以没有收到两份结论书为由,说要申请行...

我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申请仲裁后,被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以没有收到两份结论书为由,说要申请行政复议,本来该开庭了,现已拖了半个月,请问被申请单位的做法合法吗?仲裁那边有没有违法呢?交材料时间距今已超过了受理时限了,我要怎么做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开庭呢?请帮帮我,谢谢。

你到给你认定工伤和评残的相关部门查询,单位是什么时间收到两份结论书的。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内可以到法院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很正常的法律程序。单位这样做也合法。仲裁那边也没有违法,可以先受理你的申请,等到行政复议后再裁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六条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第2个回答  2013-07-16
你好,他的行为是合法的,确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实他的目的就是拖时间,,故意报复你,很多无良的公司都会这样,我刚好在劳动仲裁工作,我这边往往是采取调解就是让工人们尽早拿到钱,如果公司就是不肯要走法律途径会拖很长时间,吃亏的往往是工人。仲裁那边我估计是发过了,公司故意为了拖时间才这么做,他就是想给你拖着
第3个回答  2013-07-16
像你说的这样,不论是仲裁还是单位,其做法都是合法的,如果你想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庭,可以走走上访的路子。直接找劳动局或者是政府的领导。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