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六条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第2个回答 2013-07-16
你好,他的行为是合法的,确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实他的目的就是拖时间,,故意报复你,很多无良的公司都会这样,我刚好在劳动仲裁工作,我这边往往是采取调解就是让工人们尽早拿到钱,如果公司就是不肯要走法律途径会拖很长时间,吃亏的往往是工人。仲裁那边我估计是发过了,公司故意为了拖时间才这么做,他就是想给你拖着
第3个回答 2013-07-16
像你说的这样,不论是仲裁还是单位,其做法都是合法的,如果你想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庭,可以走走上访的路子。直接找劳动局或者是政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