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五年前去世,我当时已满19岁,但遗产分配时,是由我父亲的哥哥出面代替我和我奶奶跟我继母进行谈判,我继母跟我父亲结婚已满11年,所以当时把房子分给了她,剩下十几万的现金分给我和我奶奶。这笔钱也由我父亲的哥哥进行保管,称在我结婚时再给我,现在我快结婚了,我伯伯给的数目与当初剩下的十几万相差甚远,所以我想咨询下关于法律方面的规定,这十几万块我跟我奶奶是按什么比例分配?在我已成年的情况下,我伯伯有没有权利私自分配我父亲的遗产?紧急求助,谢谢各位了!
⑴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⑵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⑶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⑷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您好,是我伯伯跟我继母签了份合同,内容是房子归她,现金归我和我奶奶,但在我和我奶奶的分配比例上并没有做说明,如果我伯伯不愿意给我这份钱,打官司的话能打吗?合同在我伯伯手上,我手上并没有任何凭据。
追答可以打官司,但是前提你需要将该合同拿到手。因为您作为原告起诉需要一定的证据,若您取不到该证据,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提供当时作为代理人与您母亲进行分割财产的协议。份额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一人一半。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伯伯涉嫌私自非法占有您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您和您的奶奶以及您的继母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属于您父亲独有的财产范围内。这十几万您和您奶奶是按1:1比例分配。
您可以和她们共同平分该部分财产,因此,除去您继母的房屋外,该比现金最少应当是您和您的奶奶一人一半。
而且当时您已经年满19周岁,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他应当在代替您和您奶奶与您母亲分割完财产后向您支付您有权继承的部分现金。您伯伯也没有权利私自分配您父亲的遗产。
建议您可以先和你伯伯进行协商,若不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如数偿还该笔现金,并可以要求其承担该笔现金至今所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率。您需要注意的是收集当时证明遗产中现金的具体数额,及当时如何分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