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很急!我和男友L还没结婚去买了套房,首付11万是他父母的卡耍的,备注写的“付L购房款”,房贷20万由我的公积金付,合同写的我俩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1房管局要签房产分割协定,这个能不能保证我对这套房的产权?2我个人的公积金付房贷,但他的公积金算不算有贷款?3如果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那一半房产卖掉,我能主张追回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