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协定的法律问题咨询

求教,很急!我和男友L还没结
婚去买了套房,首付11万是他父母的卡耍的,备注写的“付L购房款”,房贷20万由我的公积金付,合同写的我俩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1房管局要签房产分割协定,这个能不能保证我对这套房的产权?2我个人的公积金付房贷,但他的公积金算不算有贷款?3如果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那一半房产卖掉,我能主张追回不?非常感谢!

1.婚前购房,是需要你俩办理房产份额协议的公证的。明确你俩在房子上的权益份额各占多少,这个能有效保证你对该住房的额产权份额! 2.你的公积金贷款不影响他的公积金贷款,前提是你俩没有结婚证,如果领取了结婚证,你们算一家,你公积金贷过款,那你整个家庭就有了贷款买房记录。 3.在你不知情不签字办理手续情况下,男方卖不掉房子,因为你是该房产的共有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6
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产权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也可以婚后办里成共有财产。
对方公积金未列入挂入自动转账还款的,不算有贷款。
一半的房产是无法销售的,如果想销售需要双方都同意,整套出售。冠维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7-16
1、房管局具体需要签什么分割协定?有内容么?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产权登记的产权人为准。
2、对方公积金未列入挂入自动转账还款的,不算有贷款。
3、一半房产是无法销售的。
第3个回答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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