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是乃出血突然死亡,没有遗嘱。在一年前家里土地、房屋被占用,现在公公要吧所有存款带走(这钱没有劳动所得)。不给儿子一分。他说我们现在主的房子就是儿子的那份了。(结婚前公公答应给我们买的,所以我结婚时时租房子住的)。
我们很支持他再找,毕竟他才49岁。这个时他自己找的,我婆婆去世第2天就见面了,没过几天就公开了,这都没和我们商量。我们也没出声。我婆婆这一辈子仔细的连药都要省着吃。房子和地都有我丈夫的一份,我们没多要,就要丈夫的那份也不给,我生孩子前说好了给孩子拿看孩子钱和奶粉钱,现在我孩子都9个月了什么都没拿过,甚至我们现在住在一起,(因为婆婆不在了我丈夫把他接来的)什么费用都是我们的。我们也没说什么。我老公现在工作不开支,一家的柴米油盐都靠我自己的工资1000元,一个月看孩子就600元,奶粉吃便宜的要300元,我们还剩什么呀。一说要做点什么买卖他就没有钱。总之就是没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