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你付给A劳偿费,无论是通过电汇、转帐支票还是现金支票让他自己去取现。
借:预付帐款—A。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贷:预付帐款—A。
一定要通过A的往来过一下,这样可以知道付给谁了。
如果是付现金,第一个分录“贷:现金”。
具体是归为什么费用,要看具体是哪个部门支付的劳务费,如果是总经办之类的应该归为管理费用,如果是财务部应该归为营业费用。等等。
给客户的劳务费如何入账?
1、首先应该理顺一个逻辑关系:如果想入账,必须有发票;如果没发票,就得找发票;去找发票前,应该想项目。想项目也就是把这些不能见光的“好处费”以什么形式计入到公司的期间费用中,或者是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
2、坦白地说,如果贵司是两套账运作,相信这绝对不是什么问题了。既然提出这个问题,应该就是“遵纪守法”地运作一套账了。
3、就“好处费”的支付形式看,不管是直接开现金支票,或开具转账支票,或领出现金再直接交付或打到卡上,最终还是要通过某个费用项目来平账。要把这种费用正常计入,办法还是有的。
既然是交给客户的,自然而然,可以计入销售费用,比如计入业务招待费,找发票充数就好了。当然,这要注意企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其次,也可以找些差旅费发票来报销,这个办法是相对比较灵活,操作性很强,只是要借助公司相关人员的名义来报销。当然,还可以找一些汽油票、路桥票来报销,程序同差旅费。其它费用项目,也是可以的,只是操作起来比较被动。比如挂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的话,还要专门去开这种发票,难度大多了。
4、其实就给客户费用而言,也不需要这么复杂。既然是公司的客户,那么就会有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如将这部分潜在的费用直接以折扣的方式,在与客户交易的过程中以合同价扣除相应折扣后入账,这样既简单又保险。当然,如果费用的受益方不是客户本身,而是其它人员,那就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