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的,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你工作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你工作的这所谓的一个月的“试用期”需要按照正式员工给付薪资,而不适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支付。 这句不是很了解麻烦解释下吧,谢谢
追答情况是这样,可能你没有关注,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正式实施了(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除了贯彻1995年的《劳动法》和最高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外,对很多细节问题都有了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的规定。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先用工缓一个月再签定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违法。
首先,我对之前的话解释一下。分两个部分,第一,前面提到“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的,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你工作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这是根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后半部提到的”按正式员工给付薪资,而不适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支付”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是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日期起算,而是以用工单位开始用工之日开始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然后,根据用工的性质不同,“试用期”规定也不同,因此导致对你这一个月的工作的性质的定性也不同,如果用人单位是为了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聘用的、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非全日制用工的(计时工、计件工)这三种情况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是这三种情况下,你的第一个月的工作就是视为聘用你为正式员工,当然应该给付你正式工的工资。这是考虑到这一层的情况。
最后,考虑到你自己的情况,如果就是想甩手不干了,拿了这一个月钱走人的话,最好的办法还是搜集相关证据后,工作满一月后名正言顺拿试用期薪金走人,薪金的算法就是前面说的,最好是同工同酬,不是的话,也得不低于与你所在岗位相同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如果有意继续干,可以提出定劳动合同,如果还是没有定的话,那么单位将从你干满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给你两倍的工资。这是由于用人单位拒绝订立合同产生的责任,是惩罚性的。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