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没签合同,干了20天,不想干了该如何申请离职?

为了防止老板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做?
我这个是小公司,没签约,不打卡,我要怎样证明我在这工作过呢?

为了防止克扣试用期工资以及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你可以干满试用期,然后拿到试用期薪资后,提出离职,不过干满试用期就成为正式职工,这不需要另签劳动合同的。
另外善意的提醒你,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的,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你工作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你工作的这所谓的一个月的“试用期”需要按照正式员工给付薪资,而不适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支付。用人单位须支付同岗位的当月工资。但是维权相对困难。
最后,也得有证据意识,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比如复制摘抄或者拍照自己的出勤记录等证明自己工作的相关证据,这样如果产生纠纷,才会有更大把握。希望您能帮到你吧。追问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的,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你工作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你工作的这所谓的一个月的“试用期”需要按照正式员工给付薪资,而不适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支付。 这句不是很了解麻烦解释下吧,谢谢

追答

情况是这样,可能你没有关注,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正式实施了(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除了贯彻1995年的《劳动法》和最高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外,对很多细节问题都有了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的规定。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先用工缓一个月再签定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违法。
首先,我对之前的话解释一下。分两个部分,第一,前面提到“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的,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你工作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这是根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后半部提到的”按正式员工给付薪资,而不适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支付”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是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日期起算,而是以用工单位开始用工之日开始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然后,根据用工的性质不同,“试用期”规定也不同,因此导致对你这一个月的工作的性质的定性也不同,如果用人单位是为了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聘用的、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非全日制用工的(计时工、计件工)这三种情况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是这三种情况下,你的第一个月的工作就是视为聘用你为正式员工,当然应该给付你正式工的工资。这是考虑到这一层的情况。
最后,考虑到你自己的情况,如果就是想甩手不干了,拿了这一个月钱走人的话,最好的办法还是搜集相关证据后,工作满一月后名正言顺拿试用期薪金走人,薪金的算法就是前面说的,最好是同工同酬,不是的话,也得不低于与你所在岗位相同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如果有意继续干,可以提出定劳动合同,如果还是没有定的话,那么单位将从你干满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给你两倍的工资。这是由于用人单位拒绝订立合同产生的责任,是惩罚性的。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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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比较麻烦的。
你要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如出勤记录的复印件、员工手册、员工卡等,证明你是在那里工作的。
如果实在没有,就用小型录音器,把你和老板、同事、客户的对话录下老,内容要有你的工作时间和内容。

如果老板不给工资、你就到劳动保障局去申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9
就是试用期也应该打卡啊,这就是凭证。不打卡就是有问题啊,现在你说做了20天,他如果不承认你连证据都没有,还有就是试用期离职只需要和你上级领导通报一声就可以了。正式工需要提前一个月。
第3个回答  2013-07-29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就可以离职,提交书面申请。老板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第4个回答  2013-07-29
写份辞职书给老板就行啦,试用期超过7天的都要结算工资的,没签约但入职时应该有填入职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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