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律的,我知道在民法中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我还有几个月才年满20岁,所以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向父母索要18岁前的抚养费。
情况时这样的,我出生大概两岁左右,母亲因偷税漏税入狱,父亲在几年后与母亲解除婚姻关系,我想我的抚养权在我父亲身上,我父亲在外地做生意,我被寄养在舅舅家,奶奶对我很好,经常给我钱花,从初二起每个月给我500元生活费,是以奶奶的名义给的。在我上高中之前我和我父亲很少交流,从我记事起到现在我们见过的次数也没有超过5次,我现在19周岁,正在读大学,我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将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补偿我?
大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是我父亲给我拿的,总共是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