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法律能说明超过十八岁就不能再追索以前的抚养费了

女方因为文化水平低,没上过什么学,不能理解男方的工作和事业,嫌男方为了事业倾家荡产,只能和他同甘而不能共苦,还恶毒攻击污蔑他,以女人的弱势身份自行到法院诉讼离婚。他们在离婚十二年以后,男方在我一个刚毕业大学生的帮助下,他又重组新家庭,才得以安定下来,有了一个租来的小家,重新振作精神以图东山再起,仅靠我的一点能力我们也只是勉强维持,可女方得知我们的现状后,不知是嫉妒还是怨恨,总之是女人的小肚鸡肠,又起诉了他,索要孩子们十八岁以前的抚养费。这对我公平吗?孩子们和我是同代人,都超过了十八岁。他能力大小是有限,但他总还是管着孩子了,可父母管孩子,都是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总不能和别人攀比呀?他家破人散的,已是虎落平阳了,他作为父亲已经尽了全力了,更何况作为父母,给孩子钱或物还会留下字句纸条吗?更何况是多少年以前?真要是冤为何当时不要呢?而且孩子们又都过了十八岁。
请问:哪条法律法规说明了超过十八岁就不能再追索以前的抚养费了?
请求仁人之兄,正义之士,能为民情愿的律师朋友帮帮忙。10月22日我们就要开庭了,我们都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呢?敬请援助!愿伸出援助之手的朋友,我可以请客吃饭,以表谢意!我在石家庄。谢谢!
男方也一直尽自己的所能在尽量的满足孩子们,或多或少的给着他们生活费。

新婚姻以前离婚不给抚养费也可无探视权,新婚姻法以后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但探视权是必须有的。
22号开庭,按你说的,我能断定你前妻已经请了律师,或者也做了详细的咨询,请你最好速度请个律师吧。
可以注意以下23个问题,
第一个,现在我国法律约定大于法定,如当初约定不给予抚养费,可以在当年法院的判决书中有体现,判决书丢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从法院复印来,并在法院加盖“与原文件相同”字样的公章,有相同法律效益,如果没有约定那就看你请的律师了。
第2个问题就是是谁起诉的,是你的孩子还是你前妻。注意你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的妈妈已经不在是监护人了。
第3点,如果你真的赔偿,注意赔偿标准是现在的还是以前的。
我只能帮你这么多,如果诉状上的赔偿已经大于5000元,你最好请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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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14
如果是判决已经确定的义务,则应该履行。否则,可以不再承担责任。建议委聘律师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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