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我是买家,我交了定金,以及签了中介方三方协议,我不想要那套房子了。丢弃定金,【没有签订卖买合同】。现在中介说业主那边可以告我,告我说【之前三方协议上面有体现,我如果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房价的%20以作违约金】。我想请问律师,国家合同法有没有这样些条款可以偏向我这边的。违约金房价的%20是否可以体现的?此合同是否有效的?苦恼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