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出现工伤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我爸爸在工地上班,刚去没几天,干活的时候被工地塔吊的料兜压到腰部脊椎骨,导致脊椎骨骨折,并没有动手术,医院称没有到达动手术的程度,现在恢复的一般化,腰部还是出现疼痛现象,医生说以后有后遗症的出现,【干活时会骨头痛】现在找工地一个小老板谈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现在想去鉴定工伤,应该找那些部门,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因为刚干活没几天,可能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上岗证,保险也不知道老板有没有办理,现在该怎么办?请您能说一下怎么做么?急。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30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按你所说,估计单位不会承认和你父亲存在劳动关系,那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
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追问

证人有,这样可以鉴定工伤么?鉴定工伤需要哪些手续,现在人还在医院,没有出院,老板可能未交保险,我应该找谁,应该需要哪些手续?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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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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