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正常上班时间出交通事故,工厂要付什么责任

工人正常上班时间,因公事,外出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被汽车碰去,交警认定为,对方汽车全责,工人无责,认定为骨头断折,已出院,医药费已由对方负责,也已获得对方赔偿(工资已由对方支付)。那工厂要负什么责任,还需要赔偿吗?要怎么赔偿呢?

可以认定工伤,评残,根据等级给予补偿,但是,只赔偿交通事故不足的部分,也就是说,不能得到重叠的赔偿,只能得到最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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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其实,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到法院可以分别按照不同的规定双重赔偿。劳动部门说这两部分只能按高赔偿不重复没有法律依据。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各省作法不一样,有的按照最高院的规定判双重赔偿,有的是把赔偿名称相同的赔差额,名称不同的全部赔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职工上下班在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职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2
先交通事故赔偿,如赔偿不到标准的数额,不足部分工厂在工伤部分赔偿。
也就是前项赔足了后项不赔,前项不足后项补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8-08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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