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法律方面的

我的房子本来有个窗户,交房的时候没有,其他楼层的打官司赢了仲裁了,但是开发商还没执行。我是重新起诉还是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你应当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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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4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参照”其他人的判决结果处理!
否则,你必须重新起诉!
第2个回答  2013-05-14
具体你可以看看其他业主的情况,如果时间比较长了,还是没解决,就再次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5-14
仲裁或起诉啊,人家赢了仲裁是人家的事,不能等同于你的
第4个回答  2013-05-14
写起诉书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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