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过失被公司解雇有赔偿吗?

公司每个月会分批申请一批柴油,比如一月中旬就会申请二月的,老板一般会在一月底批二月的单,让后二月份我们就分批让供应商送货。但是有些月份老板会拖到下个月的10号左右才签单,比如一月中旬申请二月份的,但是老板一月地没有签单,到2月12号才签,从二月1号到2月12号老板没签单的这段时间,为了不影响员工热水的正常供应,我们会根据去年同期的送货记录让供应商先送2-3次。一月到四月有3次都是推迟到当月上中旬签单,相安无事,但是5月份的单老板4月底没签,拖到5月底也没签,到六月初我们崔老板签单,说供应商已经送货了。老板就发火了,说他没签单,任何人都不得让送货,但是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他都会签,最多就会推迟到当月签了,但是这次五月份他一下子拖了这么久都没签。我是公司负责行政的,送货都是我让供应商送的,签收时有仓库和行政的其他同事现场验货签字,每月的货款有20多万。如果我因此事被公司解雇,会有赔偿吗?
我是2011年4月14号真是转为公司员工的,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4月13日我也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是通过派遣公司进的这家公司,2011年4月14日之前的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的,如果我被公司解雇,有赔偿的话,赔偿是从2010年12月27日算起呢还是从2011年4月14号算起呢?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并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造成的损失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约定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关键是过失在老板的证据,例如你已经把五月的计划送给老板了,是老板拖延了时间(文件是否有签收手续?);又例如以往老板签单的日期(即惯例做法),如果都没有,那你就有可能背黑锅、因为严重违规而被解雇且得不到补偿(事实上你是有过失的:月初尚可解释,月中你应该重点提醒老板并应存留提醒老板的证据,20多万不是一个小数目,计划没有获批的确是不能实施的),总的来说,准备好相应证据,争取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这是打工者保护自己的最好手段,打工者毕竟是弱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4
如果有过失被解雇,基本没有赔偿的,因为我们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13-06-04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辞退的理由,因此你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等。追问

我是2011年4月14号真是转为公司员工的,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4月13日我也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是通过派遣公司进的这家公司,2011年4月14日之前的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的,如果我被公司解雇,有赔偿的话,赔偿是从2010年12月27日算起呢还是从2011年4月14号算起呢?

追答

从2011年4月14号算起。

第4个回答  2013-06-04
公司模式也不一样的。公规,还有合同的相关内容!
相似回答